监管加密资产的途径:一种全球性渠道

监管加密资产的途径:一种全球性渠道

2023-05
编者按:2023年5月,世界经济论坛(World Economic Forum)发布《监管加密资产的途径:一种全球性渠道》报告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。《报告》研究了监管加密资产的全球性渠道所面临的挑战,并分别论述了五种监管方法及案例:基于原则的、基于风险的、敏捷监管、自我监管和共同监管以及执法监管。针对加密货币监管所面临的问题,《报告》咨询了不同的利益相关者,并提出了针对国际组织、国家/地区当局以及行业利益相关者的建议,即加密资产带来的独特机遇和风险也需要一种创新的方法,同时借鉴其他行业的经验教训和最佳实践。前沿研究院现对《报告》主要内容进行摘编,供参考。

一、全球性渠道面临的挑战

(一)缺乏标准化的定义、分类和理解
加密资产生态系统在定义、分类方面缺乏共识,而且随着技术用途的发展,这些问题也在不断变化。考虑到加密资产活动的跨境和去中心化的性质,如果没有达到一个最低限度的共识,就很难从全球的角度监管生态系统。这将导致无法形成统一的监管系统,合规和建立合法全球企业的成本增加,消费者保护/赋权缺乏。
(二)监管套利
随着监管方法的变化和由此产生的监管套利(即利用监管漏洞的做法),制定加密资产监管的协调方法可能会带来挑战。原因如下:(1)不断演变的监管模式;(2)区域中心的演变;(3)地缘政治问题。
(三)监测、监督和执行碎片化
监测、监督和执行是监管框架有效性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监测、监督和执行碎片化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为:一是国际合作面临的挑战:加密资产分类还没有国际公认的分类法,现存的分类法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生态系统,导致执法环境的异化和被动,扼杀了创新和信心。二是国内/区域合作面临的挑战:在国内层面,这可能涉及不同的行业监管机构与不同的分类法,监管路径难以统一。此外,很难评估这些监管机构中的哪一个将根据适用政策承担监管责任。

二、监管方法

(一)基于原则的监管
基于原则的监管并不规定详细的规则,而是概述预期的长期结果,以为业务提供稳定性和可预测性。虽然这种监管模式具有一定的灵活性,但是这种方法可以得到指导、行业标准和其他非法定方法的支持,以提供明确的方向。
(二)基于风险的监管
基于风险的监管是基于规则/标准制定者对项目风险的评估,以及根据风险程度所需的适当干预水平。
(三)敏捷监管
敏捷监管是采用一种响应式迭代的方法,而不是制定和执行规则。政策和监管发展并不局限于政府,由多方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。监管沙盒、发展指南和监管机构发布的无异议函(no-objection letters)都是灵活监管的形式,能够测试新型的解决方案,根据生态系统的演变和行业需求迭代政策框架。
(四)自我调节和共同调节
在自我监管方面,行业代表进行协调和合作,制定自愿执行的标准或行为准则。但它们制定的要求可能不够严格,并且由于缺乏直接的监管支持,难以有效执行。可以通过共同监管解决这个问题,即由特定行业或部门的参与者组成一个非政府组织,在监管机构的监督下协助监管该领域的企业。
(五)执法监管
由于加密资产与证券、商品、洗钱等现有监管框架之间存在重叠,一些监管机构对加密资产公司和参与者采取了执法行动,声称尽管加密资产是基于一种新技术,但它们违反了现有法律,因此公司/参与者应承担责任。然而,《报告》不建议采用执法监管的方法来建立监管框架,因为执法监管并没有对什么应该和什么不应该监管进行完善的讨论。
《报告》从四个维度对五类监管措施的作用进行了分析,具体见下表1所示。
表 1 监管方法分析


三、结论和建议

(一)对国际组织的建议
一是促进如何分类加密资产和活动的共识。需要注意区分不同的加密资产/原型作为一致分类的风险,以及不同的加密资产活动(贸易、交易、支付、质押等)的特点和风险。二是制定最佳的实践和基准监管标准,以实现预期的监管结果。三是鼓励单位间的连通性和数据共享。
(二)区域/国家监管机构的建议
一是跨部门协调。金融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等不同部门应协调应对风险,若企业希望在受控环境中测试其解决方案,则可以使用多监管者的监管沙盒。二是制定确定的监管制度。监管机构需要制定指导方针和框架,同时兼顾审慎要求、问责制和消费者保护。三是利用技术进行设计调节。监管机构应可以利用技术和分析服务提供商实现自动化监管合规、实时风险警报和跟踪监管变化。
(三)对行业建议
一是完善标准设置。行业应该努力协调和合作,制定可操作的技术标准,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需求,包括公司治理、消费者保护、网络安全和互操作性方面的标准,同时考虑到服务条款、公司披露和报告机制。二是分享最佳实践经验。行业应该努力探索和制定最佳实践标准,以应对运营风险、市场风险、交易对手风险、网络安全风险等其它对实体构成威胁的巨大风险和反洗钱保护,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。三是进行负责任的技术创新。行业应与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合作进行创新,以保护用户权益并赋予用户更多权力。同时,行业的创新应考虑到行业的潜在成熟周期以及环境、社会和经济风险。